超声检查类价格项目整合为13项
本报讯(记者 吴少杰)近日,国家医保局编制发布《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现行超声检查类价格项目整合为13项,在价格政策定位上更加突出超声检查的技术劳务价值。
针对现行价格项目中超声检查类项目往往按检查部位拆分立项、项目间价格参差不齐等情况,《指南》明确在现行不同部位超声检查价格水平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设立“B型超声检查”,以“部位”计价,让患者明明白白付费、医院清清楚楚收费。
例如,在心脏彩超检查时,有经验的医师能够通过运动或药物试验增加患者心肌耗氧量,以更准确评估心血管系统的功能状态。因此,《指南》在心脏彩超下设立“心脏负荷超声检查”加收项,为特殊部位超声的诊断留出价格空间。又如,相较于普通超声,胎儿超声检查难度大、时间长。《指南》将“胎儿系统性筛查”等项目单独立项,使超声检查医师的劳务付出得到进一步体现。
此外,《指南》在B超、彩超等项目下统一设立“床旁检查”加收项,医院可在主项目基础上适当加收一定金额,为老年患者、重症患者等行动不便人群提供更加便捷的“床旁检查”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