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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为114项

本报讯(记者 吴少杰)近日,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现行口腔类价格项目整合为114项,包括口腔综合、正畸、修复、牙体牙髓、口腔外科、口腔黏膜6类价格项目。

国家医保局政策解读指出,价格项目根据不同服务产出整合立项,不与具体技术细节挂钩,涉及多种手术,可按临床需求进行组合,按照不同手术叠加收费。例如,“修复体固定修复费”之前按诊疗操作步骤拆分立项,现在按提供的诊疗服务产出整合立项,将检查、设计、粘结、试戴、调合、咬合关系重建等整合成一项;之前按不同修复体类型立项,现在将冠、嵌体、桩核根帽、桩冠修复等整合成一项,若有新的修复技术可以直接兼容收费。

《指南》对复杂服务收费的界定更加清晰。例如,“拔牙”以前按乳牙、前牙、前磨牙、磨牙、智齿等不同牙位设立项目,一个牙位一个价格。而实际上,同一牙位因病情不同拔牙难度也不同,价格上“一刀切”无法充分反映复杂情形的临床价值。因此,《指南》对于相同牙位的拔牙价格也按照技术难度、劳动强度等设置复杂加收项价格项目,明确复杂价格的适用情形。

根据《指南》要求,个性化耗材收费回归产品属性“一口价”。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口腔矫治器、保持器、运动护齿等个性化产品,不再按制作步骤拆分设立医疗服务价格,而由医疗机构根据适当的成本回收率自主确定价格,并计入产品“一口价”。

此外,《指南》对“牙齿内漂白费”等以美容整形为主的项目给予提示,供地方医保部门确定价格管理方式时参考,支持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多样化医疗服务,满足患者更高层次需求,引导市场价格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