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浙江六方面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本报讯 (记者 郑纯胜)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从提高婚恋服务水平、加强优生服务保障、完善优养减负措施、优化托育和教育供给、促进生育职工职业发展、探索构建生育友好环境6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

其中,在加强优生服务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深化“出生一件事”联办,稳步推进“跨省通办”。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障范围。推动落实产假(包括延长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假期,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

在完善优养减负措施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和住房政策支持,对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促进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共享,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推进和优化多子女家庭子女入学(入园)“长幼随学”机制。

《若干措施》还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通过设置“妈妈岗”、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职工生育、养育子女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1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公交、地铁和游览国有景区、展览馆,实行凭有效证件减免收费。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加强对孕产妇提供人文关怀、情感支持和必要的心理疏导、干预。优化妇女儿童驿站(妇女之家)功能。

《若干措施》强调,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财政投入,将生育支持政策融入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确保各项生育支持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