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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卫生健康委:坚持底线思维 筑牢“七道防线”   

卫生健康是民生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良好的就医环境职责重大,使命光荣,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在精细管理上下真功夫,紧盯最不托底的地区、最不放心的单位、最不保险的部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重点筑牢“七道防线”,把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筑牢涉疫场所安全防线。进一步加强对涉疫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规范安全管理,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不冒烟、不起火”,全力保障涉疫场所安全运行。2022年4月,吉林省卫生健康委依据《消防法》、国家卫健委《方舱医院工作手册》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方舱医院消防安全要则》等法律规章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定点救治医院、方舱医院、黄码医院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方舱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要则(试行)〉的通知》,细化各级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职责,明确医疗、管理、安保、后勤团队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为进一步做好涉疫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基本遵循,有力保障了全省方舱医院等涉疫场所安全平稳运行。

筑牢危险化学品安全防线。严格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对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四类八个品种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大排查、大摸底,初步掌握了危化品使用、储存情况,汇总制定了全省卫健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一张图”,存储“一张表”,隐患排查整治“一台账”,定期更新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数据库,为精准管理奠定基础。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设置专用库房、储存量、储存方法、使用流程、安全保卫、是否专人负责等情况逐一检查,2022年共发现危险化学品方面问题隐患36个,现场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进展情况,要求进一步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筑牢用电用气用油安全防线。建立了医疗机构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电方面加强了对电器线路的巡查检查,严查私接乱拉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等问题隐患,必须采购和使用合格的电器产品,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对老旧建筑电源线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年久老化、存在火灾隐患的线路立即更换。用气方面严格按照燃气、液化石油气等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巡查检查,重点查看用气房间是否设置燃气浓度报警器,且报警器应设置在有人值守的房间,应与紧急切断阀、事故机械排风系统联动。用油方面紧盯醇基燃料、生物燃油、高能聚合油等新能源燃料的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绝不允许带“病”使用。2022年共检查5234家卫生健康机构,整治用电用气用油问题隐患1320个,59家单位餐厅因存在燃气、液化气钢瓶、醇基燃料等用气用油突出问题隐患被停用整改。同时大力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电气火灾监控、可燃气体监测等信息化手段运用,目前全省8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完善了火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筑牢消防安全防线。重点加强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每季度采取“单位自查、县级检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的四级检查方式,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一是对建筑消防设施设备逐个“过筛子”,具体是对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设备、消防水泵房、排烟送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逐项进行检查测试,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全面整改”。二是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装修材料进行排查,要求内部装修时严禁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对不符合装修材质的立即进行拆除整改。三是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标识化管理,加强对停车场承包方的监管力度,确保消防车出入口、回转车道、疏散通道不被占用。2022年全系统共成立52个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70次,累计整治消防安全隐患3425个,夯实了消防安全工作基础。

筑牢建筑施工安全防线。要求各单位统筹项目建设进度和安全质量,强化项目施工安全监管,切实履行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坍塌垮塌、高处坠落等各类事故防范,彻底整治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风险隐患,严查违章搭建彩钢板、违规动火动焊等突出隐患问题,杜绝违章用电、违规操作、野蛮施工等行为。2022年累计检查建筑工地32个,下达整改通知12份。

筑牢第三方服务机构安全防线。医疗机构外包服务点多面广,涉及保洁、餐饮、临时用工等方面,要求必须签订外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同时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留存检查记录,确保安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对三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岗前、岗中、岗后”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022年在检查中发现7家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双方职责,5家单位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下发了通报,进一步加大了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

筑牢治安保卫安全防线。医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各种风险因素交织叠加,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形势严峻,我委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细化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实施细则和标准。一是加强人防系统建设,我委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医院安保人员招录标准、配备数量、职责范围、培训内容,要求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二是加强物防系统建设,要求为在岗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防护器械,医院重点要害部位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设施,门(急)诊楼出入口配备安检设备,为防止人员拥挤,出现踩踏事故,要求大型三甲医院门(急)诊楼设置隔离疏导设施。三是加强技防系统建设,推动建立完善了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四个”系统建设,还要求医院重点要害部位要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安保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四是加强治安反恐演练工作。我委在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期间,开展全系统治安反恐演练观摩,全省11个市州、省部属医院、委直属单位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演练观摩。2022年在检查中共发现6家医院安保人员数量不足,8家医院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保存少于30天,因治安保卫突出问题现场约谈1家医院,进一步筑牢了治安保卫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医务人员治病救人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通过严守安全生产“七道防线”,全面查找出了卫生健康机构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并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切实消除了盲区、堵塞漏洞,实现了由事中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的转变,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连续17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连续8年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吉林省政府评为“优秀”等次。(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