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山东青岛:打造卫生健康“信用+智慧监管”模式

山东省青岛市打造卫生健康“信用+智慧监管”模式,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在涉企检查中实现了多项突破和创新。


打造“信用+智慧监管”新模式,推动监管模式升级转型


2022年,青岛市出台《青岛市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和核心制度文件;2023年建成并运行“青岛市卫生健康信用服务平台”(下称“平台”),归集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单位信用数据45万余条,健全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信用档案,实现了信用归集、信用评价、信用报告和信用预警等信息化管理功能;平台通过“点对点”信用预警提示功能,加强了对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单位的依法执业风险研判、预警提醒和问题自查整改,切实提高了其企业管理的主体意识。

同时,平台为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单位提供多项高效便捷的“一键式”信用服务,有效优化了涉企服务流程,提高了企业的满意度和配合度。在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等领域和公共场所,青岛市积极探索开展信用评价和量化分级监管,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机结合,对优质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对高风险和低等级企业重点加强监管,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通过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检查,有效发挥了诚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联合行政审批部门探索“信用+审管”模式,建立信用与审管平台数据接口共享,实现信用履约核查和结果互认,纳入信用记录,探索开展信用承诺、容缺受理、远程踏勘等服务。


出台助企暖心十项举措,为企业解难题、优服务、促发展


青岛市出台助企暖心十项举措,为企业解难题、优服务、促发展。

一是分级分类开展定制培训,精准普法。2023年,青岛市通过开展企业家大讲堂、送法助企等形式,在职业卫生等领域组织各类涉企普法培训,惠及企业近4000家。

二是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青岛市严格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涉企检查,降低检查频次,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青岛市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企业及时消除不良信用信息。
四是让电子信息“多跑路”,人工办事“零跑腿”。青岛市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执法相关文书一键送达。
五是开展差异化监管。青岛市在口腔诊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等领域和公共场所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信誉度A级单位降低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
六是通过视频连线,青岛市对量化评价等级为A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核查现场生产条件和设施设备,出具远程电子踏勘结论,提高办事效率。
七是青岛市在职业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领域和公共场所建立微信服务群,开通服务专线,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帮助企业解决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问题。
八是服务上门。青岛市为“白名单”企业配备职业卫生健康专员,发放服务联系卡,了解企业诉求,建立问题台账,销号解决落实;对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事关民生经济发展的重点单位和重大项目,组成专业执法团队服务重点企业,为企业良性运行保驾护航。
九是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以及初次违法、立查立改、影响可控的违法行为,青岛市实行“首违不罚”“轻违免罚”。2023年,青岛市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111件,免罚金额20余万元,惠及企业73家。

十是对违法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侵害劳动者权益、限期不整改、屡教不改者,加大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曝光违法行为,青岛市积极营造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良性运行的营商环境。


坚持服务型执法理念,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青岛市坚持服务型执法理念,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提升队伍作风能力。青岛市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2023年年初在全省率先出台“卫生健康廉洁执法十条禁令”,对个别监督执法人员存在的故意刁难拖延、不作为、不公正等行为实施“零容忍”,树立执法机关公正、公平、廉洁、廉政的良好形象。

二是探索建立和运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体系。青岛市围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涉及的3项制度和配套的4个规范流程,同步建立了一套与之相匹配的标准化评估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青岛市开展市、区两级法治、稽查人才培养行动,优化行政执法案件内部法制审核和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全过程网上流转,并通过数据交换进行执法信息归集和公示,在保障执法质量的同时提高执法效能,实现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开展实时约谈提醒,净化市场环境。青岛市针对连锁住宿场所消毒不规范等共性问题,直接约谈企业“一把手”,在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的同时,和企业共同商讨解决办法,提升全市住宿场所整体消毒水平。受益于营商环境的改善,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数量3年实现倍增,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已备案的托育机构从2021年的67家快速增长至目前的222家。


文:那娜 马红
编辑:于梦非 刘欣茹
审核:王政清 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