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甘肃规范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

■ 通过网上集中预约方式开展接种

■ 严禁私自与第三方平台或软件程序合作开展预约

■ 严禁在学校等地设置临时接种点开展群体性接种

■ 不得将其他无关事项与接种疫苗捆绑、搭车收费

(特约记者 王耀 林丽)10月23日,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通知,明确全省AAA级及以上预防接种单位均可开展四价、九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通过网上集中预约方式开展接种,以县区为单位网络预约人份数占每月接种第1剂次人数的比例不低于85%;严禁各单位与个人以牟利为目的,私自与第三方平台或软件程序合作开展预约。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甘肃省四价、九价HPV疫苗每月供应总量大幅增加,较2019年上升15倍,为进一步满足适龄女性疫苗接种需求,进一步规范HPV疫苗接种工作,调整疫苗定点接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承担HPV疫苗接种服务的预防接种单位名称,便于群众查询知晓;组织做好疫苗采购、分配和在“健康甘肃App”进行预约放号工作。甘肃省疾控中心定期对各县区放号情况进行通报。

通知要求,组织群众开展HPV疫苗群体性接种工作时,须按照《疫苗管理法》相关规定,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实施群体性接种的当地政府须组织做好人员培训、宣传教育、接种安排以及医疗救治等准备和保障工作。严禁在学校等地设置临时接种点开展群体性接种,以免发生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通知强调,规范疫苗采购,按照《甘肃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要求,落实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制度,集体研究制定疫苗采购目录,并及时按各接种单位上报的HPV疫苗需求,在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疫苗采购;规范疫苗储运管理,严禁出现疫苗脱离冷链或私自带走现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禁忌、接种方法、不良反应、疫苗价格和接种服务收费标准,秉持知情同意、自愿自费原则,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做好接种后留观工作。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推销疫苗,不得将其他无关事项与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捆绑、搭车收费。

据了解,甘肃省自2019年开始实施四价、九价宫颈癌疫苗接种,由于疫苗供应总量有限,省级采取了“集中预约,定点接种”的方式确保各地均能提供疫苗接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