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新疆推出第四批医保惠民政策

本报讯(通讯员 程垒 杨路军 特约记者 夏莉涓)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对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倾斜支持。这是新疆推出的第四批医保惠民政策。

《通知》主要从分类建立参保实名制台账、分类实施资助参保政策、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高额医疗费用监测预警4个方面来保障困难群众权益。《通知》明确,通过分类建立覆盖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的参保实名制台账,将参保对象精准定位于乡、村、户,实现困难群众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实施全额、定额等不同资助参保政策,并在地(州、市)范围统一确定资助标准;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和补充保障作用,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实行直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依托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重点监测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低保边缘对象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做到及时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