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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更广更深推进健康县市区建设

本报讯 (特约记者邓海)近日,贵州省爱卫办、卫生健康委印发《贵州省健康县(市、区)建设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健康县(市、区)建设、评估和复审等事项,进一步细化完善建设规范,助力提高人群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办法》明确,省级健康县(市、区)的建设、技术评估由省爱卫办、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健康县(市、区)建设内容和建设规范按照全国爱卫办、贵州省爱卫办等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办法》附录的《贵州省健康县区评估标准(2023版)》共包括6个维度,90条二级指标,总分1000分,较2019年的标准涉及范围更广、层次更深、力度更大,对健康县区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具体要求。

《办法》明确,健康县(市、区)在通过评估后,须持续开展建设工作,并在满5年后参加技术复评。同时,贵州省爱卫办和卫生健康委还将定期组织报送优秀案例向国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