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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举报骗保最高奖励20万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叶龙杰)11月28日,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举报人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的,每起案件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500元。

《实施细则》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造成基金损失的举报,案值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按照案值2%给予奖励,最低给予500元奖励;案值50万元以上的,按照案值的4%给予奖励。对参保个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举报,案值1万元以下(含1万元),按照案值10%给予奖励,最低给予500元奖励;案值1万元以上的,按照案值的10%给予奖励,并再增奖励500元。

根据《实施细则》,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励。举报人办理确认手续后,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奖励资金支付到举报人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