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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营收上规模卫生行业企业可获奖励

本报讯(特约记者 刘泽林)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财政厅日前出台《海南省卫生行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从2021年起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实质性运营的卫生行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主要用于培育壮大卫生行业市场主体,激励卫生行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

《实施细则》明确,获奖励的企业要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属于已纳入统计部门“四上”调查的卫生行业联网企业或纳入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并实质性运营(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资产均在海南);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不存在欠税情形或其他重大税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