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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示范项目开始申报

本报讯 (记者 郭蕾)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明确组织申报示范项目的要求,提出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正负面清单。

《通知》指出,普惠托育服务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在发挥引导作用,推动地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机制、保持续、出经验。示范项目主要聚焦3个目标:

一是围绕方便可及、扩大托育服务供给、缓解群众“入托难”问题,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产业园区、商业楼宇等提供托育服务;

二是围绕价格可承受、降低托育服务费用、减轻群众“入托贵”负担,落实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盘活存量资源有效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和服务价格,加大对农村和脱贫地区托育服务的支持;

三是围绕质量有保障、提升托育安全水平、增强群众“托得好”信心,坚持以婴幼儿安全和健康为根本,加强托育机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提升数字化托育服务水平,强化托育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指导培训等。

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正面清单包括:用于支持盘活利用现有场地、给予激励性奖补、培训从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配备安防设施、减免租金等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相关支出。负面清单包括:不得用于向家庭和个人直接发放育儿补贴,不得用于向托育机构直接发放托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不得用于偿还托育机构举办人或单位相关债务,不得用于人员劳务、工资、福利、津补贴等费用发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