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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筑牢疾病预防控制“隔离墙”

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改革,整体性重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体系,创新完善管理运行机制,着力构建功能完备、协同高效、运行顺畅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升传染病和重大疾病防控能力,织密人民健康安全“防护网”,筑牢疾病预防控制“隔离墙”。


重塑机构职能体系

增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量


一是依托卫生健康部门设立疾病预防控制局,明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头羊”。青岛市在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加挂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突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主管部门职能定位,全面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传染病疫情监测、传染病防控、疫情应对处置、公共卫生监督等职责。同时,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增设传染病监测预警处、传染病防控处、卫生与免疫规划处等内设机构,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专门工作力量,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是重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强疾病预防控制“主力军”。青岛市整合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重新组建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收集与上报、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等日常防控工作,并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重组后,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现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管理两大核心业务板块“强强联合”,进一步夯实了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基础。

三是强化人才引进保障,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核心竞争力”。为壮大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青岛市对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编进人计划实行单列管理,且严禁挪用。2023年,青岛市为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准用编进人计划56名,其中市级12名、区级44名,全部用于引进专业型技术人才。


创新管理运行机制

激发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内生动力


一是创新薪酬激励机制。青岛市开展公共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改革,实施绩效工资总额、个人绩效工资与业务评价结果“挂钩”的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机制,推动薪酬待遇向业务科室和一线岗位倾斜,激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运行活力。
二是创新岗位管理机制。青岛市围绕提升重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职业病防控等核心业务能力,对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扁平化管理,进行自主设置和备案管理,并将市级和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分别提高到48%和30%;建立首席专家制度,遴选传染病防治、实验室检测等领域首席专家22人,将其纳入市、区高层次人才管理,并定期开展传染病形势分析和科研交流,提升疫情监测分析研判能力。

三是健全医防协同机制。青岛市强化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功能,在市属公立医院全部设立疾病预防控制科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青岛市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医防协同,允许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在医疗机构派驻期间实行弹性工作制,并获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并将派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时间视为服务基层时间,有效调动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医防协同的积极性。


强化核心能力建设

夯实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发展基础


一是强化监测预警能力。青岛市推进公共卫生大数据运用平台建设,纵向贯通国家、省重大疾病监测系统及全市220家医疗机构,横向联通公安、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数据。青岛市还开发并应用了疫苗监测管理、学生健康监测等子系统,构建起覆盖重点人群、重大健康危害因素的全方位、一体化智慧公共卫生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响应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强化检验检测能力。青岛市大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改扩建工程,市级建成国家公共检测实验室,全市共建成37个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增强了新发、突发传染病的“一锤定音”检测能力。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青岛市建立平战结合工作模式,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常态化设立市、区联动组,建立起统筹力度强、反应速度快的疫情应急处置“作战”体系。青岛市还建成了智慧流行病学调查系统,与市一体化防控平台全面对接,实现风险人员随排随传、随传随管的“全链条、零缝隙”管理。


文:章伟 李双成 孙森
编辑:张健 刘欣茹

审核:王政清 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