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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四个突出”完善医卫服务体系

本报讯(特约记者 张晔)日前,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深入实施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七个专项行动”;到2025年,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不断提高,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8.15张,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0%。

《意见》提出,突出纵向贯通,提升五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龙头医院为引领,提高省级疑难重症救治能力,增加顶尖优质医疗资源供给。依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争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提高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重点,提升市级大病诊疗能力。推动实现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市(州)全覆盖,到2025年,全省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100个、省级示范中医馆200个。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增强县级常见病治疗能力。以县域医疗次中心为枢纽,夯实乡级医疗卫生服务基础。以健康乡村建设为抓手,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意见》明确,突出横向联通,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整合水平。促进防治结合,全面推进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促进医养结合,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供给,积极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深入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

《意见》要求,突出内部治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质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边远地区人才培养扶持力度,持续缩小城乡、地区、专业之间的人才配置差距。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意见》提出,突出外部协同,提升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动力。强化医保政策支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编制人事制度,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和乡村医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