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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定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目标

本报讯(特约记者 周翔 通讯员 朱雅丽)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一批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和基层特色科室,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乡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增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基本健全。

《实施意见》明确,优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重点遴选1~2个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乡镇卫生院作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县域全覆盖,全省建成800个基层特色科室。积极推进医疗责任险全省统保改革试点。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扩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供给。加强乡村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县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健全引才育才机制,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落实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倾斜政策;推动乡镇卫生院人员县管乡用、村医乡聘村用,建立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待遇水平;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统筹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

《实施意见》强调,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开展县域综合医改建设项目;落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包县、二级医院包乡、乡镇卫生院包村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