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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进门诊慢病长处方落地

本报讯(记者 吴少杰)3月5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切实推进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落实的若干措施》,并发布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以加大力度破解门诊长处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题。
《若干措施》明确,该市将确定适宜开具长处方的慢性病病种范围,对照三级医疗机构慢性病常用药品品种规格,查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不足的药品,并做好相应药品采购和储备。将慢性病常用药品各品种规格纳入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各级医疗机构均可按需采购。针对部分药品包装规格不符合临床需求、影响长处方开具的问题,鼓励该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慢性病药品包装规格为7天用量的倍数。
《若干措施》提出,该市将推进三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用药可供应的品种规格一致,结合居民个性化用药需求,切实满足高血压、糖尿病两类疾病用药。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取药的,研究调整部分药品报销政策,取消10%个人先行负担比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签订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取消首诊转诊限制,可直接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中医、专科、A类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给予支付。此外,选取部分紧密型医联体试行糖尿病、高血压两种慢性病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