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河南郑州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

本报讯(记者 李季)日前,河南省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明确,各区(县、市)政府应当按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选址、建设和运营监督;负责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营提供保障。
《办法》要求,各区(县、市)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统筹设施资源,设置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中,每个街道至少建成一个涵盖机构照料、社区照护、居家护理等内容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应具备照料服务、信息管理、基本保障、调度指导、技能实训、健康管理、供给服务等功能;每个社区至少建成一个日间照料中心,应具备信息服务、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科普教育、健康管理、供需对接等功能。
《办法》明确,鼓励公建民营,培育或引进专业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开展运营管理。推广“打包”运营,逐步推进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企业(机构)同时负责辖区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探索“网格化﹢养老”工作模式,将养老服务积极融入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推广“清单式服务”,通过普及养老政策、办事指南、服务推介等内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形成建议清单。
《办法》明确,郑州市将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考核评定工作,重点抓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考核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4个等级。经郑州市民政、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后,确定每年合格、良好、优秀3个等级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比例,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运营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