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

构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新格局

聚焦疾控高质量发展
2022年以来,国家疾控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印发《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分片区协作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可自行或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等三项内容,并公示评估结果。
根据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等指标判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通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确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分为A级(90~100分)、B级(70~89分)、C级(70分以下)。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结果综合评估,得出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其中甲类风险最低,丙类最高。
疾控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实施分类监督执法,建立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档案;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进行差异化监督执法,有针对性地提高抽查比例;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职业卫生领域营商环境,寓服务于监督执法中,推行“教育引导、限期改正、逾期处罚”的“三步法”监督执法模式。
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各地在压实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责任、提高监督执法效能、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切实保护了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本期,我们介绍部分试点地区实践经验。
——编者

浙江省疾控局副局长朱红:
做好“协同”文章 提升三大效能
浙江省作为第四片区牵头省份,积极响应国家分片区协作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要求,按照“区域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原则,落实“四协同”举措。
协同落实文件精神。第四片区包括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关于分片区协作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省针对片区各省份产业结构、行业特点、危害程度及职业病发病情况,整合片区技术和政策资源,因地制宜制订方案、成立组织、开展培训,协作推进区域分类工作高质量开展。浙江省以破解各省份分类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为主线,通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总结会等形式,促进片区各省份试点单位开展交流;同时建立“线上问诊”机制,组织专家实时解答各省份在推进试点中遇到的问题。
协同推进分类执法。依托“浙里卫企监管服务”平台,浙江省率先实现了“企业全纳入、分类全智能、执法全运用”。其中,“浙里卫企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分类系统免费提供给有需求的省份使用。该系统归集片区试点单位职业病防治核心数据,自动匹配到定制的表单中,进行智能识别和分析,一键实现分类,为新疆、福建等地完成732家企业分类,大幅提升了执法效能。
协同提升执法能力。浙江省通过专家讲课、线上线下讨论、以案释法等多种渠道,开展职业卫生典型案例评析,提高监督执法骨干办案能力。片区成立以来,共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执法骨干105人次。通过培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等试点单位的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协同打造培训平台。依托“浙里卫企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培训系统,浙江省与片区各省份共享优质课程,对纳入试点的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目前已有3万余家企业完成培训;同时配备师资89名,常态化提供远程线上技术支持。
试点推进以来,第四片区的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服务效能提升。浙江省牵头组织片区各省份参加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推广、企业实训基地沉浸式体验、职业健康管家服务等一系列助企活动,优化营商环境。通过问卷调查,片区参与分类的企业满意率达98.6%。
执法效能提升。第四片区明确任务、责任、措施、时限“四个清单”,提出“三个100%”要求,即参与分类的企业自查率、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培训率、分类结果“双随机”运用率均达到100%。目前,片区参与分类的企业均已达标。
分类效能提升。浙江省充分发挥“浙里卫企监管服务”平台优势,打通片区试点地区数据孤岛,做到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智能分类模式与人工分类模式相比,填报时间缩短了97%,工作效率至少提升30倍,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浙江省长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李江:
“1﹢4”机制 锤炼监管队伍
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需要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监管队伍。长兴县作为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基层地区,精心打造“1﹢4”工作机制,“1”是指卫生健康局,“4”是指卫生监督队伍、乡镇应急队伍、卫生协管队伍、技术服务队伍,4支队伍在卫生健康局统筹协调下,有序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
为了提升队伍的履职能力,长兴县从三方面加强系统培训。
首先,依托全省唯一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实训基地”,长兴县开展针对全体卫生监督员的实训,切实提高其发现并处置问题的能力。此外,长兴县承接了国家级培训班4期、省级培训班6期,帮助上海、福建、陕西等地开展培训8期,参训卫生监督员达1000余人,为全国职业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建设贡献了长兴力量。原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在长兴实训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执法实践培训工作指南》,加强了全国职业卫生执法实训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其次,全县17个乡镇(街道、园区)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分别牵头开展乡镇应急和卫生协管队伍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对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重要性的认识,掌握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内容,确保监管工作落地见效。
再次,长兴县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培训,提升技术服务队伍的能力,做到任务清晰、职责明确、考核有据。目前,全县共有15支技术服务队伍、165人接受了系统培训,全面掌握了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内容。
“1﹢4”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了“企业一起进、问题一起查、整改一起督、责任一起扛”的一体化推进目标,为长兴县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队伍保障。
四川省疾控局副局长林志敏:
挖掘应用场景 调动积极性
四川省作为工业大省、人口大省,全省职业病危害涉及行业广泛分布在轻工、化工、冶金、建材、电子制造等30多个领域,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多,接害人数多,危害因素多。作为首批纳入国家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的省份,四川省积极挖掘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结果的应用场景,充分调动用人单位(企业)主动规范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的积极性。
推动分类结果系统内部的协同运用。四川省组织试点地区根据分类结果严格落实差异化监督执法,对评价结果显示自身管理良好、涉及职业病危害人群较少、经营规模较小的中小微企业以及能有效实行“互联网﹢监管”的用人单位(企业),实行“无事不扰”的动态管理。此外,四川省还将企业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结果纳入职业健康示范企业的评分体系,将相关企业通过四川智慧卫监平台“职业卫生分类监管系统”开展自查,以及针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等情况,作为其参评健康企业的必要条件,提升用人单位(企业)自评的积极性。
推动分类结果跨部门的协同运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积极争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支持,将职业卫生监管结果与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挂钩,如果用人单位(企业)存在未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被行政处罚,以及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为丙类的,下年度不得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反之,被卫生健康部门评定为市级及以上健康企业的,下年度其工伤保险费率可相应下调,以此鼓励用人单位(企业)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结果与企业信用监管的协同运用。四川省组织各级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向省政府“互联网﹢监管”平台、“信用中国”平台及时推送行政处罚结果等监管信息,将职业卫生行政处罚结果纳入用人单位(企业)失信征信管理,实施多部门联动惩戒,倒逼用人单位(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实现“查办一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2020年以来,全省共推送463条职业卫生相关信用信息至“信用中国”平台。
此外,四川省还通过强化考核督导、强化区域帮扶、强化专业指导,指导市、县落实好监管责任,同时采取多项举措有效提升监督人员能力。目前,全省各试点地区共完成6400余家用人单位分类评价,基本实现试点区域大中型企业全覆盖;将试点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用人单位年度“双随机”抽查数量从2021年的6000余家提升至2023年的9700余家,监督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效能进一步增强。
山东省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恒龙:
因地制宜 开展差异化监管
淄博市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城市,有39个工业行业大类实现了规模化发展,与此同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有6000余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近23万,职业病发病风险高,职业卫生监管任务重。
2020年4月,淄博市沂源县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区(县)。淄博市卫生健康委成立专家指导组全程指导,沂源县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县联动、指导到位、示范引领、网格管理、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2021年,在总结沂源县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淄博市在全市全面推广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
政府主导,精心组织。淄博市各区(县)迅速行动,成立以区(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镇(街)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记入年度考核成绩。各区(县)以镇(街)为单位,逐一组织用人单位和镇(街)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培训班,讲解责任自查、风险评估的方式方法。各镇(街)由安环办或计生办负责职业卫生协管工作,上门指导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对辖区用人单位进行巡查,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打通监督执法“最后一公里”。
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在推行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中,淄博市综合考虑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对国家方案进行了优化。一方面,提高自查标准,在国家方案以100人为基数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提高标准,要求5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对照包含12类68项内容的自查表开展自查工作。另一方面,优化分类监管措施,对丙类(高风险)用人单位主要采取现场监督,用人单位100家以下的地区实行全覆盖,100家以上的地区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乙类(中风险)用人单位采取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现场监督抽查比例不低于20%;对甲类(低风险)用人单位主要采取非现场监督,现场监督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延伸监管,规范服务。淄博市注重健全职业卫生全链条监管,落实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分类结果的准确性,淄博市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介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情况,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邀请省、市专家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市卫生健康委指定市疾控中心随机抽取部分用人单位进行定期检测,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数据进行比对核查,督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增强依法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
数字赋能,提质增效。淄博市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切口,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赋能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督”执法工作模式,在全市建设了“淄博市职业卫生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市县两级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建立用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数据库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库,三个数据库实现了动态关联和实时预警。用人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在线开展自查评估工作,并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上传的资料进行数据匹配分析,一键完成分类,提高了工作效率。
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以来,淄博市建立起一套职业卫生差异化监管模式,提升了监督执法效能,落实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职业病发病率持续下降。
(本报记者 吴倩 王洋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