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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保新政:8月起调整门诊统筹待遇并增加病种

7月19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与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两则通知,宣布自2024年8月1日起,将全面调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并进一步扩大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的保障范围。其中明确,调整河北省本级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对于退休职工而言,其年度支付限额更是从3500元大幅增加到6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60%调至70%。

具体而言,在职职工的门诊统筹待遇将得到显著提升:45岁以下,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由原2000元调为3500元,45岁(含)以上,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由原3000元调为4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50%调至60%。

在提升门诊统筹待遇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待遇水平,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还决定在省本级原有的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病种基础上,新增21种慢性病和3种特殊病。

新增的慢性病包括动脉硬化闭塞症、特应性皮炎、下肢慢性静脉功能不全等;而新增的特殊病则涵盖了垂体瘤、戈谢病及艾滋病等。新增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个年度按一个住院人次计算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后按住院比例支付。


(责编:荆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