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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DRG/DIP改革落地:全省次均疾病负担同比下降10.1%

DRG/DIP付费改革如何有效落地,要在全国各地优秀实践案例中找答案。8月4日,在国家医保局DRG/DIP2.0版分组方案第三场解读会上,作为DRG/DIP付费改革的优等生,全国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李元芝介绍,2023年全省次均住院费用同比下降是10.6%,次均个人负担同比下降10.1%,医疗机构的CMI(病例组合指数)值在逐步的提升,改革的效应加快凸显。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李元芝现场发言。石梦竹摄

山东省在9个市开展了DRG付费改革,在7个市开展了DIP付费改革。截至2023年底,全省有1666家医疗机构实现了实际付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实现了DRG付费全覆盖,病种覆盖率达到了95.77%。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山东省率先完成了DRG/DIP的年度清算工作。

李元芝介绍,山东省完善配套政策,统筹谋划政策推进全省的工作。坚持高效高质,建立了核心要素的动态调整机制,聚焦月度结算和年度清算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管理和效果的评价,不断提升付费质量。此外,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培训,建立了协商沟通机制,形成了工作的合力。

(责编:荆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