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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3个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

本报讯(记者 张晓东 特约记者 李小楠)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陕西省医保局近日会同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将13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通知》自9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确定为10%。“取卵术”等6个项目医保基金支付次数限每人3次。工伤保险支付不分甲、乙类,不实行限定支付。
在基金支付政策上,参保人员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13个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治疗费用,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不占用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额度,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通知》强调,进一步完善协议管理,及时调整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实现就医费用医保直接结算。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健康部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