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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画出疾控体系和能力建设路线图

本报讯(特约记者 叶利民)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控体系基本建成,消除麻风病、血吸虫病危害,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到2030年,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完善,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全面建成,公共卫生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完善疾控体系,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做强省级疾控机构。建设省级区域疾控中心,推进州(市)、县级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医疗机构疾控职能、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完善疾控领域社会协同工作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全面提升疾控专业能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传染病救治能力、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公共卫生干预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健康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能力。
《实施意见》明确,加强面向南亚、东南亚传染病防控交流合作,筑牢口岸及边境传染病防控屏障,加快提升口岸和边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构建口岸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口岸传染病疫情信息交流等制度,充分发挥边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强化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完善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联合演练。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与疾控机构合作,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成立联合专家智库。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机制,实行公共卫生分领域首席专家制度。提升疾控人员待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待遇,探索建立相应津贴补贴制度。
《实施意见》强调,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加快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建成疾控行业数据基础设施和主题数据资源库,全面提高风险识别、及时预警和高效处置能力。打造一批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和重点实验室,鼓励州级疾控机构开展应用性研究和科研转化,促进县级疾控机构科学研究与应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