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从预防到消除 扩面提质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刘薇 一级主任科员 饶宇辉
消除母婴传播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战略行动。广东省高度重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卫健牵头、部门配合、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聚焦管理与服务、数据质量与权益保障等内容,高位推进,精准施策,走出了一条统筹解决消除母婴传播问题、促进母婴健康及安全的高质量发展之路。2023年,广东省成为全国第一批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省份。
健全服务模式
扩大服务内涵
广东省自2003年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试点工作,20余年来,在国家及省统一部署下,深入落实预防母婴传播各项工作措施,依托妇幼健康服务网络,通过整合生殖健康服务,加强多部门合作,健全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模式,覆盖范围从一个项目地区扩大到全省,服务内容从艾滋病一个病种扩大到艾滋病、梅毒、乙肝三个病种,2021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服务内涵从“预防”到“消除”,不断扩面提质,纵深推进。
近5年,广东省住院分娩孕产妇接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筛查658万余例,全省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率均达99%以上。2023年,广东省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0,先天梅毒发病率为6.93/10万,乙肝母婴传播率为0.32%,巩固消除母婴传播13项核心指标,持续保持并优于国家消除母婴传播评估目标。全省21个地(市)中已有广州市、深圳市等8个地(市)通过消除母婴传播省级评估。全省推广建设母婴健康E门诊,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孕产期保健、抗病毒治疗、安全助产、儿童保健等优质可及的“一站式”服务,目前已建立超过100家,实现地(市)100%全覆盖。
强化政策引领
健全工作机制
2021年,广东省将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性文件。成立广东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在艾滋病防治方面,卫生健康、教育、科技、财政、公安、司法等多部门的职责与工作内容。同年印发《广东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制定16项消除母婴传播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机制与服务模式。2023年2月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3—2025年)》,3月实施《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6月实施《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将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地方性法规层面高位推进。
夯实网络建设
提升服务能力
建立以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为中心,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疾控中心、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慢性病防治机构、助产机构为支持,以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为基础,与常规妇幼保健工作相结合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模式,省消除母婴传播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消除母婴传播各项工作,省、市、县级助产机构均配备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相关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成立广东省消除母婴传播技术指导专家库,开展专项培训、交叉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内容涵盖项目管理、临床技能、检测技能、社会组织管理等,提升全省服务水平。评审重点案例,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基层管理能力。依托广东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打造高效的信息管理网络体系。建立市际间“一对一”帮扶机制,签订市际帮扶协议书,专家驻点帮扶和技术骨干进修培训相结合,短期集中支援和定期柔性支援相结合,帮助工作落后地区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精准施策,带动全省各地(市)实现消除目标。
优化服务流程
保障患者权益
按照“逢孕必检、逢阳必治”的原则,整合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健康服务、家庭关怀服务和常规孕产期保健,扩大检测范围,推行应检尽检。在深圳市宝安区试点基础上,统一建设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明确人员资质,举办培训班,在全省推广设置母婴健康E门诊,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检测、治疗、检查、追踪管理等“一站式”全流程优质服务。注意隐私保护、知情同意和避免歧视,严格遵循《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保密工作要求,医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向任何人和机构透露患者病情,切实维护患者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
推进部门协同
每年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集中开展消除母婴传播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消除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知晓率,促进孕产妇及早检测。2023年,开展“消除母婴传播广东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载体,多方位、多维度、多渠道宣传消除母婴传播政策和防治知识。建立省、市、县及助产机构四级宣传推广工作网络,由母婴健康E门诊医生和相关随访人员担任宣传员,传递消除母婴传播政策与知识。在“南粤艾情驿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消除母婴传播科普专栏以及维权服务窗口,制作发布专题文章。
广东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共同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开展全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社会组织参与现状调查,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消除工作。
广东省将以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示范省为引领,努力为全省群众提供更加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向公众普及预防、治疗和控制相关疾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实施广东省消除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压实部门协作责任,为维持消除母婴传播目标提供组织保障。实施广东省肝炎早防早治行动,推进乙肝相关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健康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参与随访工作,及时为感染者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和心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