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员工产假手写心得还要罚款!滥用的是权利又获益了谁?
近日,上海半木轩家具公司要求一名员工在产假期间每天手写心得。据该公司发给员工朱某某的邮件显示,你需要每天完成一篇销售支持心得,每小时写600字,每天下班前交给人事部门,一个错别字罚款50元,重复一句扣100元,晚交或漏交罚500元。考虑到哺乳期视力不好,为保护你,给你安排手写。此事一出,舆论哗然。
按照八小时工作制来算,这位员工一天需要手写4800字心得。如果按照法定的98天产假来算,产假结束后,一本字数约等于拉伯雷《巨人传》的心得专著就可以摆在公司领导的办公桌上。不知道那时,公司领导会作何感想。
据世界银行2019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女性劳动力参与率为68.46%,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2.47%。这意味着,在我国各个行业都有已婚已育的职场女性的身影。近年来,有关职场女性权益保护、发展机会的话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公司强迫员工产假期间手写心得,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
网友@海洋说:每小时600字,这不是刁难人,这是告诉你,我不方便辞退你,你自己走?
网友@像风一样去流浪说:一天下来还得倒贴!
网友@kiki说:手写心得除了刁难准妈妈,给公司带来任何好处了么?
其实,产假期间公司要求员工手写心得只是一个缩影,放眼行业,不知有多少类似的事件在媒体目力不及的地方发生。
就在今年8月初,据新浪看点报道,怀孕8个月的范女士向公司申请产假,因孩子的预产期是9月,所以范女士在7月底就提交了申请。一般来说,公司必须批准这样的申请,但范女士所在的公司,却直接要求她签署辞职协议。该公司称,这份辞职协议只是暂时的,如果范女士生完孩子后想回公司,可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
有人说:对于企业来说,在员工休产假期间既要支付工资,又要找他人来填补工作空缺,无形之中确实会增添一定的负担。
殊不知,员工休产假期间支付的工资形态跟一般员工工资的概念并不是一回事。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讲到,女职工产假期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此,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而言,本身就不承担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而是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产假期间,单位未停发工资,无非是单位按要求先垫付、后与基金结算的这么一个过程。
另外,企业在员工产假期间,如果一味强行考核所谓的业务,事实上,削弱的是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侵害的更是员工的合法权益。
不管是产假期间的KPI考核还是强行辞退,其实都折射出某些用人单位对于员工合法权利的漠视、法律意识的淡泊。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法》第三条也声明,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刘坚律师说: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也无权对职工进行罚款。
当天下午,上海半木轩家具公司在其官博发布声明称,将在进行完整的事件调查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反思及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