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国家卫健委:目前对食药物质目录以正面清单方式管理

9月4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对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建议的答复提到,目前对食药物质目录采取正面清单方式管理,对《中国药典》中的中药材,经食品安全性评价后,方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2021年,国家卫健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规定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国药典》的物质;除了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品安全之外,还要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规规定;并明确增补修订食药物质目录主要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建议,同时提供具有传统食用历史的证明、食用安全性评价资料等材料。

截至目前,我国批准的食药物质共106种。

答复中还提及,食药物质目录会动态修订调整食药物质目录。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加快研究将食药物质目录中的物质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另外,9月4日,国家卫健委在针对《关于将三七纳入国家食药物质目录进行管理的建议》答复:2023年,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向我委提交了将三七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相关材料,经组织专家论证研究,认为尚不能排除长期食用三七对特殊人群的潜在风险,暂不建议将三七纳入食药物质目录。三七已被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可以用于相关保健食品生产。

(责编:荆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