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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8个辅助生殖项目将纳入医保

本报讯(特约记者 陈静)近日,福建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规范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明确自9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通知》明确,将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2类可另行收费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福建省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17家。考虑到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在门诊开展即可、无需住院,福建省医保局明确,纳入医保支付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限门诊支付。
《通知》规定,福建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费用和另行可收费耗材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不设起付线,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参保人员按项目价格先行自付15%后,职工医保报销 80%、居民医保报销 60%,支付额度计入当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按男方参加的医保种类享受医保待遇,其余项目按女方参加的医保种类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