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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潘明华)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推动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逐步完善多部门、跨区域、军地互通的联防联控机制,形成体系完备、机制顺畅、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现代化疾控体系,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上海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系统完善疾控体系。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做优做强市级疾控机构。支持市疾控中心建设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进一步加强口岸疫情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建设,强化跨境传染病防控合作。做好区疾控中心重新组建工作,强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职能。强化医疗机构疾控职能,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疾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优化全市传染病医疗救治资源配置。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于今年底前全面落实公共卫生科室规范化建设要求,持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室建设。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探索疾控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建立社区疾控片区责任制,强化与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协同,完善网格化基层疾控网络。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提升疾控专业能力。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建立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和机制。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健全和畅通医疗机构报告、科研发现报告、检验检测机构报告、舆情监测等渠道和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分级分类、高效实用的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国家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市级传染病应急队伍管理。抓好全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染病患者救治能力,提升公共卫生干预能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宣传教育能力。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业开展重点建设。加强高校与疾控机构合作,助推高校建设高水平的公共卫生学院和学科。优化人员配备,按照规定核定疾控机构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公立医疗机构内设公共卫生科室核定一定比例事业编制,并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并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公共卫生医师等人员。完善人才使用与评价体系,实行公共卫生分领域首席专家制度,在市疾控中心按照专业领域设置首席专家岗位。健全人员激励机制,科学合理确定疾控机构绩效工资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加大支撑保障力度。强化信息化支撑,进一步加强疾控信息化治理,健全疾控信息标准体系、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数智疾控”建设,完善传染病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机制。加强科研攻关,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团队,推进“产学研用管”协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强化各级政府对疾控事业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