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推出20条措施服务“老老人”
本报讯 (记者 郭蕾)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介绍“老老人”服务保障政策的整体情况。据介绍,该市出台的《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在6个方面推出20条措施,将惠及北京市69.8万名“老老人”和15.7万名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
《若干措施》明确,“老老人”是指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包括高龄失能失智和高龄自理老年人。为确保养老服务工作重点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北京市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也参照该政策执行。
在深化“老老人”医养协同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具体措施包括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及考核机制;鼓励医务人员下沉基层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对其在职称晋升、薪酬绩效等方面予以倾斜;稳妥推进人口密集区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或增加照护床位。
在优化“老老人”服务设施功能布局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依托养老服务中心,分层分类引入专业服务商为“老老人”居家养老提供康复护理、就医陪诊等服务。
在完善“老老人”医疗服务供给方面,《若干措施》要求,更好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用,健全老年人基础病等健康信息档案,优先为“老老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医院之间的“老老人”紧急救治及快速转诊绿色通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