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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医保药品入院

落地是决定目录调整工作成效的最后一公里。与往年相比,今年《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除了部署新版目录执行外,用较多的篇幅对配备使用、新药推介、管理监督等提出了要求,以确保目录真正落地见效,更好满足患者合理需求。11月28日,在2024医保目录谈判结果公布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

为了保证目录药品落地,黄心宇介绍,一是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召开药事会。《通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根据《2024年药品目录》及时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参保患者合理用药权益。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

二是进一步强化双通道管理。《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双通道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在保证参保人购药便利性的同时,切实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按照我局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要求,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

三是加强药品配备情况日常监测。《通知》明确,各省(区、市)医保部门应建立目录内药品配备情况监测机制,以《2024年药品目录》为基础,借助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追溯码、医保药品云平台等渠道,收集、完善、维护本行政区域内医保药品配备、流通、使用信息,加强对辖区内医保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的精细化管理。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定期上报国家医保局,协助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医保目录药品运行监测、评估体系,并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衔接,对于临床价值不高,长期没有生产、使用,无法保障有效供应的药品,在今后目录调整中重点考虑调出。

四是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的有效衔接。《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发展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营造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的氛围。积极支持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根据《2024年药品目录》设计新产品或者更新赔付范围,与基本医保补充结合,更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进医院,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总体上看,今年对药品目录落地的要求更系统、路径更清晰、措施更有力,将有力推动国谈药品落地。

(责编:荆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