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座椅首次写入国家政策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赵为德)新版《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中,儿童安全座椅和安全头盔的内容第一次写入我国最高级别的儿童保护国家政策。10月21日,参与新儿纲制定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处副处长曾国强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采访时透露。
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被纳入主要目标
相关研究和国内外实践经验均表明儿童安全问题是可防可控的,儿童伤害并非意外。曾国强介绍。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目前,意外伤害已经代替疾病,成为儿童致死的首位原因。2019年,我国儿童伤害的死亡率是11.4/10万,相当于每年近4万名儿童因为伤害死亡。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是我国1-14岁儿童的第二位伤害死因。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道路安全、伤害预防项目官员方丹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儿童乘客能够正确使用与他们年龄身高相符的安全座椅,能够起到很好保护作用,其中婴儿正确使用安全座椅死亡风险可降低70%,幼儿正确使用安全座椅,死亡风险可降低54%-80%。
曾国强介绍,新儿纲在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这个策略下,明确了包括完善交通安全立法、提高儿童看护人看护能力、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乘机动车反光标志、完善儿童道路安全防护用品标准、加强生产和销售监管等多个具体的措施,可操作性很强。
参与政策制定专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伤害防控与心理健康室主任段蕾蕾。资料图。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伤害防控与心理健康室主任段蕾蕾也参与到参与新儿纲制定当中。在段蕾蕾看来,新儿纲将儿童与安全领域每一条举措都写得非常具体。不是提出一个方向大家去走,而是把车、轮子、轮船、货物都给到了大家,可以一起把这个事情往前推。段蕾蕾说。
罚则不明标准未定,专家建言推动儿童安全座椅落地
纲要出台后,该如何推动落实儿童安全座椅?立法中应明确罚则,不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怎么办?应负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安徽省青联常委姚炜耀认为,对于家长主观上图方便或认为风险可预防而故意不使用安全座椅的行为要进行处罚。
在立法层面,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今年6月1日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3月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都有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要求,但《未成年人保护法》缺少相应罚则,未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可对此进行补充。
佟丽华介绍,此前上海《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提出不满4岁的儿童要使用安全座椅,这与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征求意见稿)》中不满140厘米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不满135厘米或者不满10周岁存在矛盾,此外关于是按照年龄还是按照身高来规定不能乘坐副驾驶也没有明确标准,未来这些问题都应从法律层面予以确定。
方丹表示,儿童要真正用上安全座椅还有很多步骤,家长要愿意给孩子用,还要要买得到、买得起,买到后还得能安装、能装对、能用对,这中间每一步都涉及到很多干预措施,需要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生产销售企业、媒体、公益机构等多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