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每年体检一次,两部委联合修订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了2008年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形成《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新办法中明确要求,中小学校每年组织1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健康体检场所设置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或学校内。
调整体检项目,建立学生体检档案并随访
另外结合现阶段我国中小学生常见健康问题,《办法》指出,将适当调整体检项目。健康体检项目分为基本项目和可选择项目。基本项目包括形态指标检查、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口腔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基本项目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可选择项目。
同时根据体检情况,细化结果反馈与健康档案管理具体要求,明确提出对出现健康问题的学生建立档案并随访。
体检费用由学校支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学生体检相关数据
在体检结果方面,《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学生健康体检数据管理、使用和发布。健康体检机构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不得对外发布相关数据。
在获得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健康体检机构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由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反馈。健康体检机构分别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和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健康体检结果。个体报告单、学校汇总报告单和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均应当于《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反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学生健康体检结果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健康体检机构给出的健康指导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相关工作。
费用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学生健康体检经费管理(拨付)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并发布。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和解决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