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精神治疗类价格项目整合为10项
本报讯(记者 吴少杰)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现行精神治疗类价格项目整合为10项。其中,专门设立“精神科监护”项目,为重性精神病且在急性发作期的患者提供特殊严密监护服务,并明确不与精神疾病患者护理同时收费。这一规定既提升照护等级保障患者安全,又防止临床滥用。
《指南》在价格立项上对“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进行区分。“心理治疗”价格项目整合吸收了过去不同治疗手段设立的音乐治疗、暗示治疗、松弛治疗、漂浮治疗等价格项目,避免临床因治疗方式名称不同无法收费。根据服务对象,分为个人、家庭、团体“心理治疗”,支持差异化收费,避免因歧义造成收费困扰。为适应不同患者、不同治疗手段的治疗时长差异,《指南》明确“心理治疗”以“小时”为单位计费,保障“心理治疗”的完整性,避免治疗效果受时间约束;而“心理咨询”以沟通为主,明确按“次”收费更有利于规范收费行为。同时,《指南》明确,“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两者不可同时收费,以减轻患者费用负担。